浏览次数:2313 发布时间:2016-10-09 |
全面开创红十字事业新局面
肥东县红十字会自2015年3月理顺管理体制以来,认真贯彻落实《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红十字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和国家、省、市红十字会相关要求,坚持立足县情、开拓创新,充分发挥党和政府在人道领域的助手作用,各项工作取得了明显进展。
为进一步完善全县红十字工作体系,拓宽工作领域,健全基层网络,推动全县红十字事业健康发展,8月份,肥东县红十字会组织机关人员专程到黄山区等先进地区学习,探讨建立红十字会基层组织的方法及意义。在充分汲取他山经验的基础上,结合该县实际,在9月初以县委办、县政府办联合下发了《肥东县红十字会基层组织建设实施意见》【(室2016)89号】,决定在全县各乡镇、开发园区、相关县直单位、村(社区)广泛建立红十字会基层组织,并对基层红十字会建立的重要意义、对象、组织构架、建设程序作出了具体要求。
为加强领导,肥东县成立了由分管副县长为组长的基层组织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红十字会。同时为确保工作顺利推进,肥东县红十字会专门建立红会QQ群,明确各单位具体负责联络人,针对组织建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时加强上下沟通联系,同时深入到部分单位加强督促,完善相关制度及资料,落实办公场所,确保此项工作的顺利推进。各乡镇、开发园区、相关县直单位红十字会会长都是由主要负责人兼任,分管负责人兼任副会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村(社区)红十字会会长由村(社区)委员会主任兼任,部分村民小组长、“两代表一委员”、村医、退休干部为成员。各单位都是有一名热爱红十字工作、责任心强、富有爱心的专(兼)职干部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红十字会日常事务。具备条件的学校、医疗卫生机构成立了红十字组织。同时具体明确了基层红十字会组织的名称统一为“肥东县**(单位名称)红十字会”,如“肥东县人民医院红十字会 ”。
目前,在各乡镇、园区及相关单位的关心、支持下,肥东县各单位已完成基层红十字会的建设工作,有组织机构,有办公场所,有专(兼)职工作人员。下一步,肥东县红十字会将组织专题培训,为基层红十字会快速顺利开展工作奠定基础,充分发挥基层红十字会在建设大富美强的现代化东部新城和争创全国县级文明城市中的作用。